凯伦股份陷多事之秋:被立案调查后又遭通报批评

发布日期:2023-12-07 17:04:45 来源:行业新闻


  10月31日,深交所发布了重要的公告,凯伦股份(300715)由于存在被控制股权的人凯伦控股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情况,深交所决定对上市公司、控制股权的人凯伦控股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

  根据处分决定书,凯伦股份于2023年4月28日、5月19日披露的相关公告显示,2021年3月至2023年4月,控制股权的人凯伦控股累计占用发生金额(不含利息)约4.87亿元,其中,2021年度日最高占用余额约1.65亿元,2022年度日最高占用余额约1.54亿元,2023年度日最高占用余额约1.82亿元。截至2022年年报披露日,凯伦股份已收回全部资金及利息。

  深交所指出,凯伦控股滥用其对公司的控制地位长期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损害上市公司和另外的股东的合法权益;凯伦股份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钱林弟未能恪尽职守、履行忠实勤勉义务,授意其控制的控制股权的人长期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凯伦股份总经理李忠人、首席财务官季歆宇、常务副总经理张勇未能恪尽职守、勤勉尽责。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相关规定,经深交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深交所决定对凯伦股份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对控制股权的人凯伦控股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对凯伦股份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钱林弟,总经理李忠人、首席财务官季歆宇、常务副总经理张勇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相关处分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开。

  9月8日盘后,凯伦股份公告称,近日收到江苏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江苏证监局对公司开展现场检查,经查,2021年3月至2023年2月,公司通过向供应商预付货款的方式,为控制股权的人凯伦控股提供周转资金,凯伦控股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公司未按规定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审议并披露临时公告,也未在2021年半年报、2021年年报、2022年半年报中披露上述事项。

  江苏证监局指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钱林弟,常务副总经理张勇、首席财务官季歆宇违反相关规定,对上述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应承担主要责任;决定对公司、钱林弟、张勇、季歆宇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凯伦股份曾表示,此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相关监督管理要求和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信息公开披露义务,努力做好经营管理和规范治理的各项工作。

  然而,“风波”并未停息。被出具警示函两周后,凯伦股份于9月22日盘后公告称,公司当天收到中国证监会分别对公司和控制股权的人凯伦控股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和凯伦控股涉嫌信息公开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和凯伦控股立案。

  资料显示,凯伦股份专门干新型建筑防水材料研发、生产、销售并提供防水工程项目施工服务,产品涵盖防水卷材、防水涂料两大类几十种规格产品。今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盈利收入约20.80亿元,同比增长35.70%;归母净利润约7507.76万元,同比增长235.39%。(丛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