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2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监测通报

发布日期:2024-06-24 06:07:00 来源:行业新闻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2年铁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并且开展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食品有关产品等44种产品498个批次,其中抽查生产112家128批次,抽查经销单位345家370个批次,风险监测3种产品20家20批次。经检验,生产企业2家2个批次产品不合格,抽样合格率为98.40%,经销单位24家25批次产品不合格,抽样合格率为93.24%,风险监测20家20批次未发现不合格监测项目。具体如下:

  (一)消防器材。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4351.1-2005《手提式灭火器》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灭火器的灭火器总质量、灭火剂充装量、最小喷射距离、喷射剩余率、最小有效喷射时间、喷射滞后时间、水压试验、爆破试验、操作力试验、灭火剂磷酸二氢铵含量等项目进行了检验;依据GB17945-2010《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基本功能试验、充放电试验、重复转换试验、绝缘电阻试验、接地电阻试验、耐压试验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发现的质量上的问题是灭火剂磷酸二氢铵含量项目不合格。

  (二)童装。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FZ/T 73045-2013《针织儿童服装》、GB/T 31900-2015《机织儿童服装》、FZ/T 73025-2019《婴幼儿针织服饰》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童装的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甲醛含量、pH值、异味、耐水色牢度、耐酸汗渍色牢度、耐碱汗渍色牢度、耐唾液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耐湿摩擦色牢度、耐皂洗色牢度、纤维含量、使用说明、附件抗拉强力、附件锐利性、绳带要求、包装及产品中金属针等锐利物、重金属、邻苯二甲酸酯、燃烧性能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发现的质量上的问题是纤维含量、使用说明、绳带要求项目不合格。

  (三)童鞋。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30585-2014《儿童鞋安全技术规范》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露钉尖、锐利边缘和锐利尖端、断针、可拆卸小附件、小附件抗拉强力、有效跟高、皮革和毛皮中的六价铬、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甲醛、重金属总量、富马酸二甲酯、橡胶部件中的N-亚硝基胺、邻苯二甲酸酯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规定标准规定。

  (四)卫生巾。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15979-2002《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标准》、GB/T 8939-2018《卫生巾(护垫)》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细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致病性化脓菌(绿脓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真菌菌落总数吸水倍率、吸收速度、pH、甲醛含量、可迁移性荧光物质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规定标准规定。

  (五)卫生纸。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T 20810-2018《卫生纸(含卫生纸原纸)》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细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横向吸液高度、抗张指数、柔软度、尘埃度、可迁移性荧光物质、球形耐破度、D65亮度、灰分、洞眼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规定标准规定。

  (六)一次性非医用防护型口罩。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T 32610-2016《日常防护型口罩技术规范》、GB 2626-2019《呼吸防护 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非医用口罩的过滤效率、呼气阻力、吸气阻力、口罩带及口罩体的连接处断裂强力、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耐干摩擦色牢度、耐湿摩擦色牢度、头带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发现的质量上的问题是非医用口罩的过滤效率、口罩带及口罩体的连接处断裂强力、头带项目不合格。

  (七)定配眼镜。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13511.1-2011《配装眼镜 第1部分:单光和多焦点》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顶焦度偏差、柱镜轴位方向偏差、光学中心水平距离偏差、水平光学中心与眼瞳单侧偏差、光学中心垂直互差、光透射性能、装配质量、镜片材料和表面上的质量、镜架外观品质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规定标准规定。

  (八)学生校服。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T 31888-2015《中小学生校服》、GB/T 22854-2009《针织学生服》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学生校服的纤维含量、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耐水色牢度、耐酸汗渍色牢度、耐碱汗渍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耐湿摩擦色牢度、耐皂洗色牢度、耐光色牢度、耐光汗复合色牢度、接缝强力、起球、附件锐利性、绳带、残留金属针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规定标准规定。

  (九)汽车风窗玻璃清洗液。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T GB/T 23436-2009《汽车风窗玻璃清洗液》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冰点、pH值、相容性、金属腐蚀性、对橡胶的影响、对塑料的影响、耐热性、低温稳定性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规定标准规定。

  (十)蚕丝被。本次监督抽查依据国家GB18401-2010 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甲醛、pH值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规定标准规定。

  (十一)地坪漆。本次监督抽查依据JC/T 2327-2015 水性聚氨酯地坪、GB/T 22374-2018 地坪涂装材料、HG/T 3829-2006 地坪涂料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乙二醇醚及醚酯总和含量,可溶性重金属,容器中状态,干燥时间,拉伸粘结强度,涂膜外观,游离甲醛,甲苯、乙苯、二甲苯的总和,硬度,耐冲击性,耐化学性,耐水性,耐磨性,苯,邻苯二甲酸酯,挥发性有机物物(VOC)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规定标准规定。

  (十二)老年用品(定配眼镜)。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13511.1-2011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球镜顶焦度偏差(主子午面一 )、球镜顶焦度偏差(主子午面二 )、柱镜顶焦度偏差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规定标准规定。

  (十三)内(外)墙涂料。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T9755-2014《合成树脂乳液外墙涂料》、GB/T9756-2018《合成树脂乳液内墙涂料》、GB18382-2020《建筑用墙面涂料中有害于人体健康的物质限量》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VOC含量、苯系物总和含量[限苯、甲苯、二甲苯(含乙苯)]、甲醛含量、可溶性重金属含量(镉、铬、汞)、总铅含量、低温稳定性、对比率等、耐碱性、干燥时间(表干)耐水性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规定标准规定。

  (十四)农用滴灌带。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T 19812.3-2017《塑料节水灌溉器材 第3部分:内镶式滴灌管及滴灌带》;NY/T 1361-2007《农业灌溉设备 微喷带》;GB/T 13663.2-2018《给水用聚乙烯(PE)管道系统 第2部分:管材》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外观、流量均匀性、耐水压、规格尺寸、不透光性、爆破压力、耐拉拔性能、断裂伸长率、氧化诱导时间、纵向回缩率;静液压试验20℃,100h;拉伸强度;流量变异系数;耐水压性能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规定标准规定。

  (十五)润滑油。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11121-2006《汽油机油》、GB 11122-2006《柴油机油》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运动黏度、倾点、水分、泡沫性、机械杂质、闪点(开口)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规定标准规定。

  (十六)危险化学品。本次监督抽查依据HG/T 3668-2020《富锌底漆》、GB/T 25251-2010《醇酸树脂涂料》、GB/T 25263-2010《氯化橡胶防腐涂料》、QB/T 1046-2012(2017)《凹版塑料薄膜表印油墨》、QB/T 2024-2012(2017)《凹版塑料薄膜复合油墨》、GB/T 1926.1-2009《工业糠醛》、GB 18350-2013 《变性燃料乙醇》、GB/T 209-2018《工业用氢氧化钠》、GB18350-2013《变性燃料乙醇》、GB 16663-1886《醇基液体燃料》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氢氧化钠、碳酸钠、氯化钠、三氧化二铁、密度、折光率、糠醛含量,油墨中颜色、细度、粘度、初干性、附着牢度,涂料中在容器中状态、施工性、干燥时间、流出时间、涂膜外观、耐冲击性、不挥发物含量、不挥发物中金属锌含量,变性燃料乙醇中乙醇、无机氯、水分、甲醇、酸度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规定标准规定。

  (十七)汽车内饰。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8410-2006《汽车内饰材料的燃烧特性》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燃烧特性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规定标准规定。

  (十八)人造板材。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T 18102-2020《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GB/T 4897-2015《刨花板》、GB/T 11718-2021《中密度纤维板》、GB 18580-2017《室内装饰装修用到的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含水率、2h吸水厚度膨胀率、表面胶合强度、内结合强度、表面耐磨、甲醛释放量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规定标准规定。

  (十九)纸面石膏板。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T 9775-2008《纸面石膏板》、GB6566-2010《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面密度、断裂荷载、硬度、抗冲击能力、护面纸与芯材粘结性、遇火稳定性、吸水率、表面吸水量、放射性核素限量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规定标准规定。

  (二十)保温材料。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T10801.1-2021《绝热用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EPS)》、GB/T10801.2-2018《绝热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XPS)》、GB/T25975-2018《建筑外墙外保温用岩棉制品》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表观密度偏差、压缩强度、导热系数、氧指数、绝热性能(导热系数和热阻)、燃烧性能(B2级)、密度允许偏差、憎水率、垂直于表面的抗拉强度、酸度系数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规定标准规定。

  (二十一)防水卷材。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18242-2008《弹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GB/T 18173.1-2012《高分子防水材料 第1部分 片材》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可溶物含量、耐热性、低温柔性、不透水性、拉力、延伸率、热老化(拉力保持率)、热老化(延伸率保持率)、热老化(低温柔性)、热老化(尺寸变化率)、热老化(质量损失)、渗油性、接缝剥离强度、胎基材料、拉伸强度、拉断伸长率、撕裂强度、低温弯折、加热伸缩量、热空气老化、耐碱性、复合强度(FS2型表层与芯层)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规定标准规定。

  (二十二)塑料管材(管件)。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T 18742.2-2017《冷热水用聚丙烯管道系统 第2部分:管材》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平均外径、壁厚、纵向回缩率、简支梁冲击、静液压强度(20℃,1h)、静液压强度(95℃,22h)、静液压强度(95℃,165h)、灰分、熔融温度、氧化诱导时间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规定标准规定。

  (二十三)农用潜水泵。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T2816-2014 《井用潜水泵》、GB/T25409-2010 《小型潜水电泵》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过载保护、接地措施、绝缘电阻、电泵引出电缆、定子绕组耐电压、效率、安全标志、规定点流量与扬程、功率因数、定子温升限值、电机内腔水(气)压试验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规定标准规定。

  (二十四)食品用纸包装容器。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4806.8-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材料及制品》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感官、浸泡液、铅(Pb)、砷(As)、甲醛、荧光性物质、总迁移量、高锰酸钾消耗量、重金属(以Pb计)、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霉菌、渗漏性能、杯身挺度、抗压强度、耐破指数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发现的质量上的问题是荧光性物质项目不合格。

  (二十五)农用塑料薄膜。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T 4455-2019《农业用聚乙烯吹塑棚膜》、GB 13735-2017《聚乙烯吹塑农用地膜覆盖薄膜》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拉伸负荷、断裂标称应变、直角撕裂负荷、厚度和厚度偏差、透光率、雾度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规定标准规定。

  (二十六)食品用塑料膜袋。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4806.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感官要求、高锰酸钾消耗量、蒸发残渣/总迁移量、重金属(以Pb计)、脱色试验、甲苯二胺(4%乙酸)、溶剂残留量总量、苯类溶剂残留量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规定标准规定。

  (二十七)学生文具。本次监督抽查依据QB/T 1437-2014《课业簿册》、GB 6675.4-2014《玩具安全 第4部分:特定元素的迁移》、GB 21027-2020《学生用品的安全通用要求》等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可迁移元素的最大限量(锑、砷、钡、镉、铬、铅、汞、硒)、亮度(白度)、破页、脏迹、白页、断线、封面/封底、封面的脱色程度、笔套安全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发现的质量上的问题是中性笔的笔套安全项目不合格。

  (二十八)车用尿素。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29518-2013《柴油发动机氮氧化物还原剂 尿素水溶液(AUS 32)》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尿素含量(质量分数)、密度(20℃)、折光率20nD、杂质含量(碱度(以NH3计)、缩二脲、醛类(以HCHO计)、不溶物、磷酸盐(以PO4计)、钙、铁、铜、锌、铬、镍、铝、镁、钠、钾)、一致性确认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规定标准规定。

  (二十九)水泥。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175-2007《通用硅酸盐水泥》、GB/T 21372-2008《硅酸盐水泥熟料》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三氧化硫、氧化镁、烧失量、氯离子、凝结时间、安定性、强度、水溶性铬(Ⅵ)、不溶物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规定标准规定。

  (三十)粉煤灰。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1596-2017《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细度、三氧化硫、需水量比、含水量、烧失量、游离氧化钙、强度活性指数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规定标准规定。

  (三十一)电线电缆。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T 5023-2008《标称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绝缘平均厚度、绝缘最薄处厚度、护套最薄处厚度、电缆外径、20℃时导体电阻、成品电缆电压试验、4h电压试验、绝缘收缩试验、绝缘热延伸试验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发现的质量上的问题是护套空气烘箱中失重试验-失重值不合格。

  (三十二)儿童玩具。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6675.1-2014 《玩具安全 第1部分:基本规范》、GB 6675.2-2014 《玩具安全 第2部分:机械与物理性能》、GB 6675.3-2014 《玩具安全 第3部分:易燃性能》、GB 6675.4-2014 《玩具安全 第4部分:特定元素的迁移》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标志和使用说明、机械与物理性能(正常使用)、机械与物理性能(可预见的合理滥用)、易燃性能、可迁移元素的最大限量、增塑剂限量要求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规定标准规定。

  (三十三)烟花爆竹。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10631-2013《烟花爆竹 安全与质量》GB19593-2015《烟花爆竹 组合烟花》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标志、包装、外观、结构和材质、引燃装置—引火线、引燃装置—引火线牢固性、引燃装置—引燃时间、结构和材质、双响产品筒体尺寸、主体稳定性、药量、药种、燃放缺陷、漂浮物雷弹、烧成率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发现的质量上的问题是双响产品筒体尺寸、燃放缺陷、引燃装置-引火线牢固性、计数类产品计量误差项目不合格。

  (三十四)建筑用钢材。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T 1499.2-2018《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力学性能、工艺性能、尺寸允许偏差、重量偏差、化学成分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规定标准规定。

  (三十五)电瓶车。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17761-2018《电瓶车安全技术规范》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整车标志、车速限值、制动性能(干态)、整车质量、脚踏骑行能力、结构、淋水涉水性能、把立管安全线、鞍管安全线、尺寸限值、车速提示音、反射器、照明和鸣号装置、电气装置、制动断电功能、过流保护功能、充电器与蓄电池、使用说明书、车架/前叉组合件振动强度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发现的质量上的问题是车速提示音、电气装置不合格。

  (三十六)电瓶车用蓄电池。本次监督抽查依据T/ZJXDC 001-2021《电瓶车用阀控式铅酸蓄电池》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外观、外观尺寸、2hr容量、大电流放电、重量比能量、不一样的温度下的容量、快充能力、耐振动能力、防爆能力、阻燃性、过充电、外部短路、机械冲击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规定标准规定。

  (三十七)电力设备(断路器)。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T 16917.1-2014《家用和类似用途的带过电流保护的剩余电流动作断路器(RCBO) 第1部分: 一般规则》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电击保护、温升、耐热性、耐异常发热及耐燃性、螺钉、载流部件和连接的可靠性试验、标志的耐久性试验、连接外部铜导线的螺纹型接线端子的可靠性试验、电气间隙、爬电距离、介电性能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规定标准规定。

  (三十八)家用燃气灶。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16410-2020《家用燃气灶具》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气密性、热负荷、火焰传递、离焰、熄火、回火、小火燃烧器燃烧稳定性、使用超大型锅时,燃烧稳定性、干烟气中CO浓度(α=1,体积分数)、燃气导管、熄火保护设施、使用性能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规定标准规定。

  (三十九)塑料购物袋。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T 21661-2020《塑料购物袋》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封合强度、漏水性、跌落试验、提吊试验、落镖冲击、厚度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发现的质量上的问题是厚度项目不合格。

  (四十)商品煤。本次监督抽查依据《辽宁省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细则》、《铁岭市动力煤及商品煤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灰分(Ad)、全硫(St,d)、汞含量(Hgd)、砷含量(Asd)、磷含量(Pd)、氯含量(Cld)、氟含量(Fd)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规定标准规定。

  (四十一)天然气(含液化石油气)。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18047-2017《车用压缩天然气》、GB 17820-2018 《天然气》、GB 11174-2011《液化石油气》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高位发热量、总硫(以硫计)、氧气(摩尔分数)、二氧化碳(摩尔分数)、蒸气压(37.8℃)、组分(体积分数)、残留物、铜片腐蚀(40℃,1h)、总硫含量、游离水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发现的质量上的问题是组分(体积分数)项目不合格。

  (四十二)车用乙醇汽油。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18351-2017《车用乙醇汽油(E10)》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车用乙醇汽油(E10)产品的研究法辛烷值(RON)、抗爆指数(RON+MON)/2、铅含量、馏程、蒸气压、胶质含量、诱导期、硫含量、硫醇(博士试验)、铜片腐蚀(50℃,3h)、水溶性酸或碱、机械杂质、水分(质量分数)、乙醇含量(体积分数)、其他有机含氧化合物含量(质量分数)、苯含量(体积分数)、芳烃含量(体积分数)、烯烃含量(体积分数)、锰含量、铁含量、密度(20℃)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发现的质量上的问题是乙醇含量(体积分数)、其他有机含氧化合物含量(质量分数)项目不合格。

  (四十三)车用柴油。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19147-2016《车用柴油》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车用柴油产品的氧化安定性(以总不溶物计)、酸度(以KOH计)、10%蒸余物残炭(质量分数)、灰分(质量分数)、铜片腐蚀(50℃,3h)、水含量(体积分数)、润滑性(磨斑直径(WSD))、多环芳烃含量(质量分数)、总污染物含量、运动黏度(20℃)、凝点、冷滤点、闪点(闭口)、十六烷值、十六烷指数、馏程、脂肪酸甲酯含量(体积分数)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发现的质量上的问题是硫含量项目不合格。

  (四十四)化肥。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T 15063-2020《复混肥料(复合肥料)》,GB/T 21633-2020《掺混肥料(BB 肥)》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总氮、有效五氧化二磷、氧化钾、总养分的质量分数、水溶性磷占有效磷百分率、氯离子的质量分数、粒度、包装标识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规定标准规定。

  (一)餐具用洗涤剂。本次风险监测共采集餐具洗涤剂样品5批次,主要是根据GB GB/T 9985-2000 《手洗餐具用洗涤剂》、GB 14930.1-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洗涤剂》等标准,对餐具洗涤剂的总活性物含量、pH、荧光增白剂、甲醇含量、甲醛、砷、重金属、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项目进行了监测。监测根据结果得出,5批次产品中均未发现不合格项目,合格率为100%。

  (二)煤气阀。本次风险监测依据JB/T 11492-2013《燃气管道用铜制球阀和截止阀》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外观、壳体强度、密封性能、阀体壁厚、启闭灵活性等项目进行了风险监测。本次风险监测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规定标准规定监测项目。

  (三)一次性餐饮具。本次风险监测共采集一次性餐具样品10批次,主要是根据GB 4806.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树脂》、GB 4806.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31604.30-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邻苯二甲酸酯的测定和迁移量的测定》、GB 31604.8-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总迁移量的测定》、GB 31604.9-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食品模拟物中重金属的测定》标准,对一次性餐具的塑化剂(邻苯二甲酸酯)、总迁移量、重金属项目进行了监测。监测根据结果得出,10批次产品中总迁移量、重金属未发现不合格项目,合格率为100%,塑化剂(邻苯二甲酸酯)为产品质量标准缺失的安全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