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严防水新规”实施要点总结!

发布日期:2024-05-23 04:36:34 来源:新闻中心


  市住建局组织召开《建筑与市政设施建设工程防水通用规范》GB55030-2022宣贯会。《建筑与市政设施建设工程防水通用规范》GB55030-2022于2022年9月发布,自2023年4月1日起实施。

  《建筑与市政设施建设工程防水通用规范》从工程防水类别和使用环境类别两个维度重新定义防水等级,对材料的品质、设计使用年数的限制、施工工艺、工程验收及运行维护等综合系统提出明确的规定,首次提出防水工程全生命周期管理理念,对行业以及中国建筑行业有着非同寻常的意义。

  “因地制宜、以防为主、防排结合、综合治理”,其中“以防为主”正式奠定了“防水”的地位,同时全面、系统地提出需求侧对工程防水功能的要求,将全方位指导防水工程质量提升。

  不同工程类型按其防水功能重要程度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同时,不同工程类型按照不同使用环境类别分为I类、II类和III类。

  小贴士:根据《规范》,苏州地区民用建筑的地下工程、屋面工程、外墙工程、室内工程(厨卫间、阳台等有水房间)防水等级通常为一级。

  ★ 对防水卷材不同搭接工艺、不同试验条件下的接缝剥离强度、搭接缝不透水性提出指标要求;

  防水等级为一级的地下工程整体的结构防水做法不应该少于3道,应选用防水混凝土加2道外设防水层的形式,其中外设防水层防水卷材或防水涂料不应少于一道。

  以往外墙防水很少做整体防水层,但是新规范明确规定,防水等级为一级的框架填充或砌体结构外墙,应设置2道及以上防水层;防水等级为一级的现浇混凝土外墙、装配式混凝土外墙板应设置1道及以上防水层;封闭式幕墙应达到一级防水要求。

  屋面防水等级为一级时,防水做法不应少于3道,防水层的卷材防水层不应少于1道,且混凝土屋面板不应作为一道防水层。

  《建筑与市政设施建设工程防水通用规范》的实施将有效规范建筑防水实施工程质量,保证建筑物的防水性能,降低建筑漏水、渗水等问题的发生;同时倒逼防水行业向更阳光的方向发展,为行业带来更高品质的产品,促进行业防渗漏体系升级,不断推动行业高水平发展再上新台阶。

  现批准《建筑与市政设施建设工程防水通用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5030-2022,自2023年4月1日起实施。本规范为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全部条文必须严格执行。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中有关法律法规与本规范不一致的,以本规范的规定为准。同时废止下列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

  本规范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公开,并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出版传媒有限公司出版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