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以旧换新实施方案来了
5月30日消息,新乡市人民政府日前印发《新乡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目标到2027年,工业、农业、建筑、交通、
实施方案提到,实施十大重大工程,开展绿色装备推广、本质安全水平提升等专项行动,推动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力争到2025年完成存量燃煤机组节能降耗改造、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三改联动”。
全面提升交通运输设备绿色水平,加快公共领域车辆绿色替代,扩大新能源汽车在公共交通、环境卫生、邮政快递、城市物流等领域的应用,推动形成交通运输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到2025年,除应急车辆外,全市公交车、巡游出租车和城市建成区的载货汽车(含渣土运输车、水泥罐车、物流车)、邮政用车、市政环卫车辆、网约出租车基本使用汽车。
鼓励汽车生产、销售企业组织以旧换新促销活动,引导行业有序竞争。加快淘汰稀薄燃烧技术的燃气货车和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推动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客车和汽油车。争取上级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鼓励消费者提前淘汰高排放对环境造成污染的老旧汽车,给予汽车以旧换新补贴。
支持重点家电生产、经销企业聚焦绿色、智能、节能、适老等重点方向,开设“线上+线下”智能家电、集成家电等产品以旧换新专区,对以旧家电换购节能、节水型家电的消费者给予优惠。鼓励各个地区对消费的人购买绿色智能家电给予补贴。
此外,在政策支持方面,实施方案提到,。加大财政政策支持,利用中央预算内投资、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等资金支持设备更新、技术改造、循环利用。
发挥扩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工作机制作用,强化银企对接。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的支持,合理运用再贷款政策工具。
鼓励各级投融资公司积极担保承接设备更新项目,撬动社会力量参与设备更新。合理增加绿色消费信贷,加大信贷对农业机械更新的支持力度。引导银行机构加强对绿色智能家电生产、服务和消费的金融支持。
鼓励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适当降低乘用车贷款首付比例,合理确定汽车贷款期限、信贷额度。
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是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水平发展的重要举措,将有力促进投资和消费,既利当前、更利长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现就推动新一轮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部署,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供给端和消费端双向发力,深入实施十大工程,制定政策清单、项目清单、产品清单,大力促进先进设备生产应用,推动先进产能比重持续提升,推动高质量耐用消费品更多进入居民生活,畅通资源循环利用链条,大幅度提高国民经济循环质量和水平。
——坚持市场为主、政府引导。充分的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结合各类设备和消费品更新换代差异化需求,依靠市场提供多样化供给和服务。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加大财税、金融、投资等政策支持力度,打好政策组合拳,引导商家适度让利,形成更新换代规模效应。
——坚持鼓励先进、淘汰落后。建立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加快淘汰落后产品设备,提升安全可靠水平,促进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破除地方保护。
——坚持标准引领、有序提升。对标国际国内领先水平,结合产业发展实际,加快参与制定修订节能降碳、环保、安全、循环利用等领域标准。统筹考虑企业承担接受的能力和消费的人接受程度,有序推动标准落地实施。
到2027年,工业、农业、建筑、交通、、文旅、医疗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重点行业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节能水平,环保绩效达到A级水平的产能比例大幅度的提高,规模以上工业公司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超过90%、75%;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加约一倍,二手车交易量较2023年增长45%,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30%,再生材料在资源供给中的占比进一步提升。
(一)制造业技术改造升级工程。围绕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培育壮大产业链群、实施“一转带三化”(数字化转型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行动等工作,聚焦装备制造、食品制造、轻纺、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大力推动生产设备、发输配电设备等更新改造。开展绿色装备推广、本质安全水平提升等专项行动,推动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力争到2025年完成存量燃煤机组节能降耗改造、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三改联动”。严格落实能耗、排放、安全等强制性标准和设备淘汰目录要求,加快淘汰超期服役的落后低效设备、高能耗高排放设备、具有安全风险隐患的设备。加快工业互联网建设和应用推广,推动企业基于新一代信息技术进行生产改造、业务重塑、组织重构,开展数字化、网络化升级,全方面提升企业智能化水平。加快智能煤矿建设,对具备条件的生产煤矿加快智能化改造,对采掘、供电、供排水、通风、主辅运输、安全监测、洗选等生产环节实施设备更新和智能优化提升。培育数字化的经济赋智赋能新模式,聚焦产品全生命周期、生产全过程、供应链全环节等,应用5G、数字孪生、人工智能等技术,打造智能制造应用场景,实现提质增效,增加企业核心竞争力。抢抓设备和消费品更新换代需求升级机遇,加速培育新质生产力,补齐高端装备、汽车等领域供给能力短板,开发智能化家电家居产品,积极打造新装备,多元拓展新产品,加快培育新业态,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与安全水平。(市工信局、发改委、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急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先进用能设备推广工程。加快重点领域节能降碳用能设备集成化更新和智能化改造,持续提升需求侧管理能力,加强用户侧储能、电动汽车和综合智慧能源系统等灵活性调节资源建设。加快推广能效达到领先水平和节能水平的用能设备,组织重点区域、重点用能单位实施节能诊断,分行业分领域开展重点用能设备能效对标活动,聚焦锅炉、电机、电力变压器、换热器、制冷、照明、风机、水泵、空压机等主要用能设备,到2027年,力争每年实施节能降碳改造项目10个以上。鼓励更新改造后达到能效节能水平(能效2级),并力争达到能效领先水平(能效1级)。加强能效标杆引领,工业新建(扩建)年综合能耗1万吨标准煤及以上项目和获得中央预算内投资等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原则上应采购使用能效达到领先水平的产品设备。有序推进小型锅炉和在役时间超过 15 年老旧低效工业锅炉淘汰工作,新改扩建加热炉、热处理炉、干燥炉、熔化炉原则上采用清洁低碳能源,安全稳妥推进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工业炉窑改用工业余热、电能、天然气等,燃料类煤气发生炉实行清洁能源替代。(市发改委、工信局、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设备更新工程。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以住宅电梯、供水、供热、供气、污水处理、环卫、城市生命线工程、安防等为重点,对超出原有设计使用年数的限制、材质落后的老旧市政基础设施及设备做更新改造,推进“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结合城市更新专项规划,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适应老龄化需要,稳步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与住宅老旧电梯更新。以外墙(屋顶)保温、照明设备改造等为重点,推进绿色节能环保建筑材料更新换代,加快智能化物业升级,依照国家、省有关政策措施,淘汰一批高污染、高能耗、技术落后的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工程机械设备。快速推进处理工艺陈旧、设备设施不达标、能耗高、运行效率低的自来水厂更新改造;按照高能效、智慧化运维管理要求,重点推动居民小区二次供水(加压调蓄)供水设施设备升级改造。有序推动液化石油气充装站标准化更新建设,更新不符合现行标准的液化石油气钢瓶。持续实施等老化管道更新改造。稳步推进供热计量改造,持续推动供热企业燃煤锅炉替代,重点推动老旧换热站设备更新,加大高效能换热器、变频水泵推广使用力度,安装在线调控智能化装置,提高供热管理效能。快速推进生活污水处理设备设备补短板、强弱项,推动污水处理厂开展高效低能耗设备更新,建设绿色低碳标杆城镇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厂。持续推动老旧环卫车辆、渣土车辆、中转压缩设备、移动公厕、垃圾焚烧发电成套设备、垃圾分类设备、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等设备更新改造。推动水气暖地下管网、桥梁、排水防涝、窨井盖等城市生命线工程完善配套物联智能感知设备加装和更新,并配套搭建监测物联网,实现城市安全风险防控从被动应对转向主动预防。加快重点公共区域和道路视频监控等安防设备改造,推动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设施建设和联网应用,提高视频监控点位覆盖率、在线率和道路交通事故预防水平。(市住建局、城管局、工信局、公安局、生态环境局、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交通运输设备绿色转型工程。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全方面提升交通运输设备绿色水平,加快公共领域车辆绿色替代,扩大新能源汽车在公共交通、环境卫生、邮政快递、城市物流等领域的应用,推动形成交通运输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到2025年,除应急车辆外,全市公交车、巡游出租车和城市建成区的载货汽车(含渣土运输车、水泥罐车、物流车)、邮政用车、市政环卫车辆、网约出租车基本使用新能源汽车,重型载货车辆、工程车辆新能源汽车渗透率显著提升,绿色替代率达到50%以上。促进一般公务用车绿色更新,对全市使用8年以上且车辆状况较差的老旧一般公务用车,分批次统一实施更新淘汰,新购置车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配置标准和要求,积极采购新能源汽车。推动老旧飞机和机场10年以上汽柴油车辆及相关设备淘汰退出,加强电动、氢能等绿色航空装备产业化能力建设。(市交通运输局、工信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城管局、发改委、机关事务中心、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农机装备水平提升工程。深入实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加快淘汰报废耗能高、污染重、作业损失大、安全性能低的老旧农业机械,推动农业生产领域节能减排,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实施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第四阶段排放标准,推进绿色、智能、复式、高效农机化技术装备普及应用。推广无人驾驶机械、农业机器人及智慧农业装备。加快高效智能农机装备在农业生产中大范围的应用,加大保护性耕作、秸秆综合利用、精量播种、精准施药、高效施肥、节水灌溉、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绿色高效农机装备推广力度。发展大型排灌设备、履带式拖拉机、履带式收割机、烘干设备,提高农机应急作业能力,保障粮食安全。实施“互联网+农机作业”,提升农机装备“耕、种、管、收”全程作业质量与作业效率。(市农机中心负责)
(六)文旅医疗设施更新工程。推动有条件的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更新置换先进教学及科研技术设备、实训设备等,利用信息技术升级教学设施、科研设施和公共设施,促进学校物理空间与互联网空间一体化建设,支持在线教育、远程教育和混合式教学等新型教学模式。鼓励各个地区支持中学物理、化学、生物、地理等实验仪器更新。提升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能级,推进观光游览、游艺游乐、演艺、数字化智能化等文旅设备更新提升,丰富体验场景、迭代更新产品、拓展综合功能。加强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设备和信息化设施迭代升级,淘汰已达使用年数的限制、功能不全、性能落后、影响安全的医用设备。鼓励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加快医学影像、放射治疗、远程诊疗、手术等医疗装备更新改造。推动医疗机构病房改造提升,补齐病房环境与设施短板。(市教育局、文旅局、卫健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汽车以旧换新工程。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畅通流通堵点,促进汽车梯次消费、更新消费。鼓励汽车生产、销售企业组织以旧换新促销活动,引导行业有序竞争。依法依规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全方面实施重型车国六排放标准,加快淘汰稀薄燃烧技术的货车和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推动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客车和汽油车。争取上级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鼓励消费者提前淘汰高排放对环境造成污染的老旧汽车,给予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推进汽车使用全生命周期管理信息交互系统建设,向车主提示即将达到强制报废期限,引导消费者及时来更新交通工具。(市商务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家电家装消费品换新工程。以提升便利性为核心,畅通家电更新消费链条。联合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和家电生产、销售、服务企业组织家电换新消费活动。支持重点家电生产、经销企业聚焦绿色、智能、节能、适老等重点方向,开设“线上+线下”智能家电、集成家电等产品以旧换新专区,对以旧家电换购节能、节水型家电的消费者给予优惠。鼓励各个地区对消费的人购买绿色智能家电给予补贴。加快实施家电售后服务提升行动,支持家电售后服务领跑企业未来的发展。通过政府支持、企业让利等多种方式,支持居民开展旧房装修、局部改造、加装采暖设备等,支持采用装配化装修模式。持续推进居家适老化改造,积极培育智能家居等新型消费,鼓励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与企业深度应用物联感知、等技术,联合构建智慧养老看护平台。支持“绿色家装”,引领家居消费新时尚,倡导绿色家具家居家装消费新文化,从产品、服务、价格、体验等全方位为广大购买的人带来新体验。鼓励对居民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换购新家电和电子科技类产品给予以旧换新补贴。支持老年人家庭安装视频照护系统,配置血氧仪、血压计、血糖仪等家用健康监测设备。推动家装样板间进商场、进社区、进平台,鼓励企业打造线上样板间,提供价格实惠的产品和服务,满足多样化消费需求。(市商务局、住建局、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资源回收及流通交易网络构建工程。围绕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建设,综合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加快“换新+回收”物流体系和新模式发展,支持耐用消费品生产、销售企业建设逆向物流体系或与专业回收企业合作,上门回收废旧消费品。推动废弃陈旧物资回收网点和生活网点融合,构建废弃陈旧物资“点、站、中心”三级回收体系。优化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布局,引导回收拆解企业提升服务质量,提供上门收车服务。完善公共机构办公设备回收渠道。支持废旧产品设备线上交易买卖平台发展。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设集中规范的二手商品交易市场。持续优化二手车交易登记管理,促进便利交易,扩大二手车出口,支持合乎条件的公司申请临时出口许可。推动二手电子科技类产品交易规范化,防范泄露及恶意恢复用户个人信息。推动二手商品交易买卖平台企业建立完整平台内经销企业、用户的评价机制,加强信用记录、违法失信行为等信息共享。支持电子科技类产品生产企业未来的发展二手交易、翻新维修等业务。(市商务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供销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资源再生利用链条建设工程。实施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工程,大力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有序推进再制造和梯次利用,鼓励对具备条件的废旧生产设备实施再制造,推进汽车零部件、、农业机械、机床、文化办公设备等传统设备再制造,探索在风电光伏、盾构等新兴领域开展高端装备再制造业务。积极培育废弃陈旧物资加工利用骨干企业,推动废钢、废有色金属、废塑料、废橡胶、废旧动力电池、废旧纺织品等高效利用。支持再生资源产品积极申报绿色产品认证。强化废弃陈旧物资回收再利用各环节的行业规范管理。加强对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再利用行业的环境监管,推行清洁生产,加强废水、废气等污染物源头管控和规范处理,确保达标排放,坚决查处对环境造成污染的企业和行为。(市发改委、农业农村局、工信局、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一)突出标准牵引。鼓励和引导我市有突出贡献的公司在新能源及、起重装备、、农机装备、高端医疗器械及卫材、现代家居、绿色建材及装配式建筑等领域开展标准研制,制定一批绿色、节能、高端装备、新材料、基础电子元器件等关键技术标准。充分的发挥标准引领、绿色认证、高端认证等作用,落实节能降碳、环保、安全、循环利用等国家标准,推广应用材料和零部件易回收、易拆解、易再生、再制造等绿色设计标准,大力普及家电安全使用年数的限制和节能知识,引导消费者增强安全环保可持续的消费和回收理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改委、工信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水利局、商务局、应急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实施供需对接。立足产业高质量发展前沿,强化“高精尖”产业深度谋划布局,全力发展精密数控机床、智能、航空航天等高端产品,加快研发制造一批填补国内外空白的高端新品。提升起重装备、现代农机、振动筛分、盾构装备、印刷成套装备等高端化水平,锻长长板,打造更多满足国家战略需求、具有新乡特色优势的新型“大国重器”。在汽车、消费类电子、家用电器等领域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企业。压实各地先进制造业招商引资和承接产业转移责任,强化以商招商、资本招商、群链招商、央企招商等,加快高位嫁接,延链中高端,形成“新制造”。(市工信局、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完善财税支持政策。加大财政政策支持,利用中央预算内投资、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等资金支持设备更新、技术改造、循环利用。落实中央财政和地方政府联动支持耐用消费品以旧换新机制,通过中央财政安排的专项补助资金支持合乎条件的汽车以旧换新;统筹使用中央财政安排的现代商贸流通体系相关资金等,支持家电等领域耐用消费品以旧换新。持续实施好老旧营运车更新补贴,支持老旧柴油货车等更新。争取中央财政安排的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支持新能源公交车及更新。用好用足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鼓励各个地区对家用电器、智能电子科技类产品开展以旧换新促销活动,统筹中央资金支持废弃电器电子科技类产品回收处理工作。加强完善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加大绿色产品采购力度。严肃财经纪律,强化财政资金全过程、全链条、全方位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有效性与精准性。落实好对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的税收优惠政策,依规定推广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做法。落实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增值税简易计税政策,优化税收征管方式。(市发改委、工信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优化金融支持政策。发挥扩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工作机制作用,强化银企对接。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的支持,合理运用再贷款政策工具。鼓励各级投融资公司积极担保承接设备更新项目,撬动社会力量参与设备更新。合理增加绿色消费信贷,加大信贷对农业机械更新的支持力度。引导机构加强对绿色智能家电生产、服务和消费的金融支持。鼓励银行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适当降低乘用车贷款首付比例,合理确定汽车贷款期限、信贷额度。(市金融局、财政局、工信局、农业农村局、人行新乡市分行、金融监管总局新乡监管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强化要素保障。加强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用地、用能等要素保障。对不新增用地、以设备更新为主的技术改造项目,简化前期审批手续。统筹区域内生活收集、中转贮存及再生资源回收设施建设,编制环卫设施专项规划,将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保障合理用地需求。(市资源规划局、发改委、城管局、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推动科学技术创新支撑。围绕新乡市8个产业集群17条制造业重点产业链,聚焦重点领域,依托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建设一批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产业研究院、中试基地等创新平台,强化制造业中试支撑能力,加快创新成果产业化。(市科技局、工信局、发改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明确任务分工,做好政策解读,营造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良好社会氛围。市发改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工作专班,健全央地、政企、上下游协同联动机制,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市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分领域深化市场需求预测,细化工作举措,制定具体方案和配套政策,加强跟踪分析,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落细。重大事项及时按程序请示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