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全市在建工程防水工程项目施工质量专项检查的通报
为加大工程实体“裂、漏、渗”等常见质量通病的整治力度,减少工程质量问题投诉,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切实提升防水工程质量水平,结合2023年“质量月”系列活动,我局于9月份组织开展了全市在建工程项目防水工程实施工程质量专项检查。现将有关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本次检查共抽查全市83项房屋市政工程(其中房屋建筑工程80项、市政工程3项),并对63项工程进行防水材料监督抽检,其中监督抽检防水卷材59组、防水涂料37组,监督抽检的防水材料均合格。经检查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的,现场签发执法文书责令有关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并对存在的不良行为进行扣分处理,检查共签发限期整改通知书6份,不良行为扣分通知书2份。
从检查的情况来看,大部分在建工程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责任得到落实,防水工程实体质量较为稳定,但部分工程仍存在一些质量隐患,主要问题如下:
(一)责任主体质量行为方面。部分工程设计变更手续不完善;部分工程监理单位对材料报验把关不严;部分工程施工单位未对监理发出通知单未及时回复。
(二)施工管理资料方面。部分项目技术资料缺失;未提供防水工程技术交底记录或交底记录签名不齐全;未提供卫生间防水隐蔽验收资料;施工方案工程概况内容不齐全;防水施工做法描述不详细、无质量缺陷处理方案。
(三)工程实体质量方面。厨房防水涂料未按设计图纸施工完成,卷材拼缝搭接宽度不足,卷材局部位置未铺贴密实、局部破损,侧墙、顶板局部有裂缝、渗水等问题。
(一)建设、施工、监理等企业及责任人要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管理人员责任,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建立整改台账,按时完成整改,举一反三,继续深化施工质量隐患排查治理,提高质量意识及管理水平。
(二)工程各方在施工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工程质量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技术标准,认真执行《东莞市建筑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手册》及《东莞市建设工程质量标准化手册》所要求的措施,切实加强质量管控,确保防水工程质量。
(三)各镇街(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工作部署,加强对辖区工程项目监督管理,跟踪受检工程整改情况,督促完成整改要求,确保整改闭环。同时要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加强防水工程质量检查力度,消除工程质量隐患,削减工程质量上的问题投诉。
(四)我局将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工程进行“回头看”,对问题未整改到位的工程责任主体从严处理,同时结合网格化监管,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建设工程质量。